首页 > 制度建设 > 省直
吉林省召开省直机关节能工作会议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www.jl.gov.cn 2008-06-20 19:08 来源: 省管局

字体显示: 打 印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切实做好省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2008年6月13日,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王云岫主持召开了省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省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直机关工委、省直国资办、省直机关统建办、省政府采购中心、省管局办公用房维修处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省政府秘书长王云岫就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推动省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深入开展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省直机关要继续发扬好的传统,为全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做好表率,当好排头。要进一步明确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力争到2010年,省直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20%以上。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把省直机关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节能工作措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和新的技术手段,在更宽的领域和更具体的工作中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减少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控公车购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不断完善基础工作,做好水电油气等能源消耗统计基础工作,抓紧制定省直机关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完善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把节约能源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部门总体工作结合起来,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节能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把节能工作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以奖代补的激励方式。建立节能管理和监督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厅预算中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省直机关实施节能改造。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在推进省直机关节能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管局局长王宝柱就今年省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发委和财政部的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08年6月25日完成更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和节水水龙头统计上报工作,2008年年底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部完成更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和节水水龙头工作。二是把好节能源头关,强化强制采购力度。尽快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不断扩大清单采购范围,禁止采购非节能产品。三是省管局与省财政厅要尽快研究并出台省直办公设备配备管理暂行办法。四是采取措施,遏制电话费开支。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电话费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经费包干的办法,要于7月底制定出邮资通讯费内部控制的具体规定和办法。五是研究制定省直机关水、电、燃气、油耗、锅炉等节能标准。六是加强监管,搞好检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用水、用电和空调温度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抽检,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七是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节能氛围。从2008年7月至年底,在省直机关举办节约能源工作征文活动,在8月份举行节约能源百名厅局长签约活动。

 
发 布 人: 秦浩 附  件:

相关链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