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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纪发〔2007〕2号)
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省直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直纪工委、省高校纪工委、省政法纪工委: 现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同志在省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纪委 2007年1月23日 全面把握战略方针 拓展源头防治领域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吉林省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1月17日) 李 法 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吉林省纪委常委会向第八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
一、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就全省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落实《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确定的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和谐吉林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全省154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省纪委监察厅直接督办20个,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加强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保证了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出规范审批和加强管理的意见。会同环保部门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治力度,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问题。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推动国家土地调控措施的落实。加强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切实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参与调查处理3起重特大事故,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责任。省纪委监察厅对2003年10月以来35起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卫生系统执法监察,开展群众评议医院活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认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交药品回扣款1023万元,通过招标采购预计让利患者总金额2.5亿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0件。加强对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开展百校联评,清退违规收费179万元。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负担1.52亿元。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抽查。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集中治理公路“三乱”反弹问题,巩固了成果。许多地方和部门采取“政行风热线”、领导干部走进直播间、信访接待日和坚持下访制度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951件,给予党纪处分3313人,占党员总数的2.3‰。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1878人,严重警告处分的901人,撤销党内职务的49人,留党察看的145人,开除党籍的340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去年,查处地厅级干部案件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97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4亿元。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的查办,起到了震慑腐败、教育干部的作用。严肃查处违反政纪案件,给予政纪处分950人。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立案512件,查结244件,处分153人,省里公开通报了11起典型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注重提高办案水平,增强突破案件能力。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重视复查复议。加强信访监督,普遍推行了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 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学党章、知荣辱”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和践行“八荣八耻”的自觉性。继续开展了“读文思廉”活动,坚持每月向领导干部推荐一篇具有警示意义的文章。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建立和完善“大宣教”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吉林电视台《反腐倡廉之窗》播出节目156期,《聚焦软环境》播出节目154期,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播出节目158期,吉林日报《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专栏刊发文章15篇,《关注软环境》专栏刊发文章110篇,扩大了教育覆盖面。 落实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谈话诫勉等监督制度。领导干部普遍开展述职述廉。省纪委对2005年以来新任职的46名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942人次,诫勉谈话296人次。全省有571名领导干部报告本人或子女婚庆等有关事项。加强了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组对2个市州和8个省直部门进行了巡视,已完成9个市州第一轮巡视任务,有的地区也探索开展了巡视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对派驻机构全面实行统一管理,监督职责得到加强。深化政务公开,省政府及各地政务大厅服务功能逐渐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参与赌博、违规配备小汽车、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实施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职能部门加强源头治腐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省直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大幅度削减,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66项,省自行设立的许可项目仅保留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仅保留20项。省直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由68个减少为54个,事业单位由44个减少为16个。在省直机关实行了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财政综合预算,不断加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力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 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全省9个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联系点,促进工作深入落实。对省直50个部门和单位软环境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调查,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外埠企业、民营企业三个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和软环境工作。开展民主评议重点岗位处、科长活动。全省共立案查处涉软案件45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8人。通过下力气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个别涉案领导干部职级高,违纪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内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不强,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好,一些反腐倡廉的制度、措施、要求没有完全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在观念、方式、方法上,也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省纪委常委会一定要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加强督促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委部署,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继续落实《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全面履行职责,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继续抓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整治和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为实现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各级纪委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业提速增效、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服务,促进管理,提高效率,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注重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的途径,解决妨碍科学发展的问题。 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按照“倡导八种良好风气”、“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经省委研究同意,在全省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查处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严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尤其要加强遵守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发挥执纪办案优势,深化警示教育。坚持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合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继续对省、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驻京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监管。要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三)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惩治工作不能放松。要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金融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资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不论是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 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注重把握发案规律,增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保障党员权利。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首访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办理申诉案件,保障党员申诉权。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完善案件检查程序性规定,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提高执纪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剖析,建章立制,促进预防腐败机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 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开展专项治理,认真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整治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件。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等问题。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贯彻执行“一费制”,严格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查处乱收费行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医院评估、医疗服务承诺、药品招标采购等制度,深入开展群众评议医院活动,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查处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和重点岗位处、科长工作,改进和完善评议方法及考评标准,充分利用评议成果,推动部门和行业在整改问题、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坚持纠建并举,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和落实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依法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收付的范围。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的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可以稳步推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金融监管。 严格对执行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违反制度的行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规制度,加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六)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以规范制约权力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这些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认真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制定相关细则,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在重点搞好对省直部门巡视的同时,积极开展国有控股企业和高等院校巡视试点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强化巡视的监督职能,继续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充分发挥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市(州)要积极推进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超前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把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结合起来,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氛围。 (七)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深入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整治工作,由集中治理向建设有利经济发展良好环境转变。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各种年审年检项目,纠正和查处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没等问题,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清理规范自由裁量权,对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枉法裁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干扰破坏软环境的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和曝光。注意听取企业对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氛围。 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效能监察,监督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不仅在廉洁自律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还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敢抓敢管,切实负起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调查研究,超前谋划,主动为党委当好参谋。加强协调调度,搞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抓好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推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格局的形成。 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要配齐配强班子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省纪委重点抓好市(州)、县(市、区)新任纪委书记的培训。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正廉洁、敢于碰硬、刚直不阿,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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