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减放权衔接和落实会议30日召开,历时3个多月,长春市新一轮的减放权任务目前已经初步完成。长春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房地局、市工商局、市牧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减放权的比例均达到60%以上。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在会上要求,这次确定的减放权限和项目,长春市直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明减暗不减、名放实未放的,一定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
按照这次减放权的原则和标准,长春市各部门共减少和向县(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411项。其中,取消66项,合并68项,暂停执行35项,下放和调整审批范围242项(下放126项,重新界定审批范围116项),减放比例为63%。
本轮减放权前,市直部门有年审年检项目113项。这次取消39项、下放48项,减放比例为77%。
结合这次减放权,相关部门采取同项、同类整合的办法,把保留的253项行政许可整合为99项,通过整合,使长春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比东北地区的其他副省级城市都少。
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在会上要求,要确保公开到位。凡目录上取消和暂停的项目,各部门一律不准继续审批;已明确界定审批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准超范围审批。对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将向社会公布。需要增加新的审批项目,由长春市政府授权市法制办代市政府认定。
减权放权与压缩审批时限同步推进,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法定时限,在现有的基础上,要整体压缩50%以上。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姜治莹要求,要采取一切坚决有力的措施,务必把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务必彻底解决审批手续过多、程序过繁等问题。要努力实现由“坐等”审批向主动超前工作的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由供给型服务向需求型服务的转变。